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黑0231执102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黑0231执1025号案件名称
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拜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拜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于鸿芳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拜泉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231执1025号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于鸿芳:本院执行的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于鸿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鸿芳已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已支取,执行费已缴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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