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分公司保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981执保6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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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桂0981执保661号案件名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分公司保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北流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北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分公司案件缘由
保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法院财 产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981执保661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分公司:本院在执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分公司与李春梅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保全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分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本院立执保案号办理,现将财产保全情况告知如下:在办理本执保案件过程中,本院对被保全人李春梅的银行存款、工商登记、不动产、车辆、网络资金进行了查询,查明被保全人李春梅无财产可供实施保全,我院将上述查询反馈结果告知给申请保全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分公司,现本院以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对本执保案件进行结案。特此告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文湘0775-6361770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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