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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人民法院、项鑫开设赌场罪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1125执4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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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浙1125执454号
  • 案件名称

    云和县人民法院、项鑫开设赌场罪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云和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云和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云和县人民法院;项鑫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1125执454号 申请执行人:云和县人民法院,住所地浙江省云和县,法定代表人:郭俊。 被执行人:项鑫,男,1995年07月31日出生,住所地浙江省云和县,公民身份号码XXX。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项鑫开设赌场罪一案中,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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