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人民法院、项鑫开设赌场罪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1125执4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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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1125执454号案件名称
云和县人民法院、项鑫开设赌场罪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云和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云和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云和县人民法院;项鑫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1125执454号 申请执行人:云和县人民法院,住所地浙江省云和县,法定代表人:郭俊。 被执行人:项鑫,男,1995年07月31日出生,住所地浙江省云和县,公民身份号码XXX。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项鑫开设赌场罪一案中,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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