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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伟、本院受理柴会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422执19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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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1422执1909号
  • 案件名称

    李正伟、本院受理柴会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睢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睢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李正伟;本院受理柴会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422执1909号本院受理柴会杰与被执行人李正伟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已于2021年9月15日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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