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伟、本院受理柴会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422执19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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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1422执1909号案件名称
李正伟、本院受理柴会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睢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睢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李正伟;本院受理柴会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422执1909号本院受理柴会杰与被执行人李正伟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已于2021年9月15日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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