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庭、陈飞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24执123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川0524执1238号案件名称
魏庭、陈飞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叙永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叙永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魏庭;陈飞案件缘由
承揽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24执1238号申请执行人:魏庭被执行人:陈飞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川0524民初1194号民事判决书,受理魏庭申请执行陈飞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魏庭申请执行之款14000元现已执行到位,并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魏庭。至此,申请执行人魏庭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0524民初1194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白光强书记员 : 谢 杨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刘大伟保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皖1181执2701号之一 下一篇 高平、李伟梅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2020)陕0602民初18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