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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十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329执19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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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0329执1983号
  • 案件名称

    董十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伊川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伊川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董十三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329执1983号董十三:本院立案执行你因危险驾驶罪被并处罚金一案,于2021年8月9日立案执行,执行依据为(2021)豫0329刑初2号刑事判决书,并处董十三罚金13000元。董十三已于2021年9月1日履行完毕。至此,申请执行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被执行人董十三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伊川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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