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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某某与范某某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2021)晋0821执保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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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晋0821执保103号
  • 案件名称

    靳某某与范某某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临猗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临猗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靳某某;范某某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临猗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821执保103号靳某某、范某某:关于申请人靳某某与被申请人范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法申请了财产保全。本院于2021年9月2日冻结了被申请人范某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991.97元,网络银行账户存款0.01元。至此,靳某某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21)晋0821民初2485号民事裁定书已部分保全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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