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坤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1403执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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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1403执831号案件名称
四川明坤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眉山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四川明坤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1403执831号四川明坤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本院于2021年8月17日立案四川明坤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诉讼费52290元。现被执行人已主动缴纳,该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2021)川1403执831号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1403执831号四川明坤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本院于2021年8月17日立案四川明坤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诉讼费52290元。现被执行人已主动缴纳,该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2021)川1403执831号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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