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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与孟某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382执33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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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382执3348号
  • 案件名称

    李某与孟某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邳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
  • 当事人

    李某;孟某某;邳州市人民法院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82执3348号邳州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孟某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并在执行中。在执行过程中,经贵院强制执行,我已全额领取执行款9300元、双倍延迟履行金120元、退预交诉讼费25元,总计9445元。现(2020)苏0382民初10385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内容己全部执行完毕,我同意本案以9445元结案,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望贵院予以批准。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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