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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木财富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清算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京0112民初25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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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京0112民初2527号
  • 案件名称

    润木财富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清算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北京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润木财富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地区半壁店村村民委员会
  • 案件缘由

    清算责任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京0112民初2527号原告:润木财富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1幢D座11层1104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0001587N。法定代表人:周付珠,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许祥,北京许祥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地区半壁店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地区半壁店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110112A029364978。法定代表人:杨建,村主任。委托诉讼代理人:阚少启,北京市远望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润木财富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木公司)与被告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地区半壁店村民委员会清算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6日立案。润木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在诉讼过程中,润木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起诉,并无不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润木财富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11639元,由原告润木财富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5元(已交纳),退还原告润木财富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1614元。审 判 员 于素娟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法官助理 蔡 爽书 记 员 王妍杰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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