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申司法拘留决定书(2021)湘1024司惩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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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024司惩53号案件名称
李某申司法拘留决定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嘉禾县案件类型
司法制裁案件审理程序
司法制裁审查裁判日期
2021/9/11 0:00:00当事人
李某申案件缘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拘 留 决 定 书(2021)湘1024司惩53号被拘留人:李某申,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周星和与被执行人李某申、周成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李某申拒不执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三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三款、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对被拘留人李某申拘留十五日。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次日起三日内,口头或书面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一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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