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保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623执44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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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1623执4459号案件名称
李双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保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利辛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李双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案件缘由
保险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623执4459号李双喜(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被执行人):李双喜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8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800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李双喜(申请执行人)。至此,李双喜(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皖1623执4459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李 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书记员 秦斯楠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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