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卫军、罗春国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822执1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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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822执1236号案件名称
谭卫军、罗春国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常山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常山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谭卫军;罗春国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822执1236号申请执行人:谭卫军,男,1981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祁东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罗春国,男,1973年6月25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常山县,公民身份号码XXX。关于(2021)浙0822执1236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罗春国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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