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可权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421执2310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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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0421执2310号之二案件名称
詹可权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凤台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凤台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詹可权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协 助 查 询 存 款 通 知 书(2021)皖0421执2310号之二发往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事由:因詹可权与许长付餐饮服务合同服务一案中,关于许长付中国农业银行账户的存款请予以查询。查询:许长付银行存款查询人:苏悦批准人:王振玉填发人:苏悦审判员 苏悦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书记员 吴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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