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李东恒等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4执保14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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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104执保1494号案件名称
杨柳、李东恒等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杨柳、李东恒、刘淑兰、沈阳荣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申请保全案件;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4执保1494号杨柳、李东恒、刘淑兰、沈阳荣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柳、李东恒、刘淑兰与沈阳荣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财产保全。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冻结被保全人一个银行账户。至此,杨柳、李东恒、刘淑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04民初10794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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