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鸿、常井俊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221执334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皖1221执3340号案件名称
李亚鸿、常井俊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临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临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李亚鸿;常井俊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221执3340号申请人李亚鸿、常井俊:李亚鸿与常井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02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至此,李亚鸿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皖1221民初410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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