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友与孙茂同、胡佃彩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通知书(2021)苏0382执恢9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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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382执恢995号案件名称
刘光友与孙茂同、胡佃彩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邳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刘光友;孙茂同;胡佃彩;靳西法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82执恢995号刘光友:申请执行人刘光友与被执行人孙茂同、胡佃彩、靳西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3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180000.00元,申请执行人刘光友自愿放弃剩余债权及利息,并由被执行人陈兆坤承担执行费2900.00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382执恢995号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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