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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梁玉海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981执保4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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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桂0981执保479号
  • 案件名称

    林志、梁玉海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北流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北流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林志;梁玉海;黄月妤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法院财 产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981执保479号梁玉海、黄月妤、林志:申请保全人梁玉海与被保全人黄月妤、林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保全人梁玉海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及提供的担保,本院作出了(2021)桂0981执保479号执行裁定书。根据执行裁定及申请保全人梁玉海提供的被保全财产线索,本院对下列财产采取了相应措施。现将财产保全情况告知如下:查封被保全人黄月妤、林志名下的房产对尚在保全期限内的上述被保全人黄月妤、林志的财产,申请保全人梁玉海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15日前,向本院提出继续保全的书面申请;不申请或逾期申请的,由申请保全人梁玉海自行承担不能继续保全的法律后果。申请财产保全费4520元。特此告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文湘、刘家良0775-6361770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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