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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492执1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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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492执1138号
  • 案件名称

    罚金首次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王振亮
  • 案件缘由

    罚金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492执1138号王振亮:本院根据(2021)苏0492刑初203号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你危险驾驶罪罚金刑一案。被执行人王振亮应缴纳的罚金3000元已经全部执行到位,至此,(2021)苏0492刑初203号刑事判决书罚金刑部分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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