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125执6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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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125执633号案件名称
周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永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永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周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案件缘由
物权保护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125执633号申请执行人:周斌,男,1984年10月29日出生,瑶族,住江永县。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东路291号。法定代理人:姚惠明,该公司总经理。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周斌与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已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2021)湘1125民初586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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