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静、王波等劳动争议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106执恢14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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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106执恢1490号案件名称
陈小静、王波等劳动争议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成都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陈小静;王波;金牛区美尚美肤美发店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21)川0106执恢1490号陈小静、王波、金牛区美尚美肤美发店:本院于2021年9月8日立案受理陈小静申请执行王波、金牛区美尚美肤美发店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依据成金劳人仲委裁字【2020】第40号,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25506.00元,并负担执行费283元,现(2021)川0106执恢1490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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