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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静、王波等劳动争议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106执恢14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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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106执恢1490号
  • 案件名称

    陈小静、王波等劳动争议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成都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陈小静;王波;金牛区美尚美肤美发店
  • 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21)川0106执恢1490号陈小静、王波、金牛区美尚美肤美发店:本院于2021年9月8日立案受理陈小静申请执行王波、金牛区美尚美肤美发店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依据成金劳人仲委裁字【2020】第40号,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25506.00元,并负担执行费283元,现(2021)川0106执恢1490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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