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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金霞、吴金霞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陕0102执5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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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102执5113号
  • 案件名称

    吴金霞、吴金霞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西安市
  • 案件类型

    其他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吴金霞;吴金霞;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乐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乐路支行
  • 案件缘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102执5113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乐路支行、吴金霞: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乐路支行与被执行人吴金霞信用卡纠纷一案中,已依申请,依据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21)陕0102民初3087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6月28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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