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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中天大酒店责任有限公司、广西柏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桂1002执22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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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桂1002执2281号
  • 案件名称

    百色中天大酒店责任有限公司、广西柏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百色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百色中天大酒店责任有限公司;广西柏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黄祯华
  • 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桂1002执2281号申请执行人:百色中天大酒店责任有限公司,地址:广西百色市城东进站大道11号。法定代表人:谭六珍,该公司执行董事。被执行人:广西柏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5号大嘉汇汽车主题商业城名车展示交易中心12号楼B3号铺。法定代表人:黄祯华,该公司执行董事。被执行人:黄祯华,男,1980年12月24日出生,住广西南宁江南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百色中天大酒店责任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柏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黄祯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班仕丽于2021年9月10日向本院提交撤回申请书,故要求撤回对本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桂1002执2281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岑高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黄汉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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