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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分公司等保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981执保5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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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桂0981执保595号
  • 案件名称

    保全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分公司等保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北流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北流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保全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分公司;谢廷军
  • 案件缘由

    保证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法院财 产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981执保595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分公司、谢廷军:申请保全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分公司与被保全人谢廷军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保全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分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及提供的担保,在办理本执保案件过程中,本院对被保全人谢廷军的银行存款进行了查询,查明被保全人谢廷军无存款可供实施保全,我院将上述查询反馈结果告知给申请保全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分公司,现本院以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对本执保案件进行结案。特此告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文湘0775-6361770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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