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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禄、任洪巧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211执5218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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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211执5218号之三
  • 案件名称

    刘家禄、任洪巧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大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刘家禄;任洪巧
  • 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2021)辽0211执5218号之三刘家禄:刘家禄与任洪巧婚姻家庭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二、本案由执行员田艳负责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执行员 : 田 艳书记员 :蔡秀静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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