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国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624执20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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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624执2034号案件名称
张立国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宽甸满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张立国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624执2034号申请执行仁:侯爱华,女,1983年3月1日出生,汉族,农民,朱本溪市南芬乡柏峪村07组冯东家东沟27号。被执行人:张立国,男,1981年10月22日出生,满族,农民,住宽甸满族自治县。申请执行人侯某与被执行人张立国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025元。本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张立国自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已于2021年9月15日将该款转付给侯某,侯某向本院提交结案说明。至此,侯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624民初187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吴娜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赵越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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