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德泳、任钊兮等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1972执209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粤1972执2091号案件名称
黄德泳、任钊兮等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东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黄德泳;任钊兮;东莞市磊发模胚钢材有限公司;东莞市银泰模具有限公司;各当事人案件缘由
承揽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1972执2091号各当事人:关于申请执行人东莞市磊发模胚钢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莞市银泰模具有限公司、黄德泳、任钊兮承揽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作出的(2020)粤1972民初7528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的规定,本案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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