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凯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108执保15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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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桂0108执保1552号案件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凯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南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凯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108执保1552号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凯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人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西凯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31日根据已生效的(2021)桂0108民初46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采取保全措施。在保全措施实施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9月1日解除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建行)存款844764.47元的冻结。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2021)桂0108民初46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按上述措施实施保全,本案以解除保全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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