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宁明皓食品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481执3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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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481执3005号案件名称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宁明皓食品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海宁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海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宁明皓食品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行政非诉执行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海 宁 市 人 民 法 院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2021)浙0481执3005号申请执行人: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被执行人:海宁明皓食品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执行的(2021)浙0481执3005号案件,即申请执行人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被执行人海宁明皓食品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执行依据:(2021)浙0481行审77号民事裁定书,已于2021年9月15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承办人:程建国联系电话:0573-87017100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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