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赖锋、本院立案庭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681执保258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桂0681执保258号
  • 案件名称

    赖锋、本院立案庭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东兴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东兴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赖锋;本院立案庭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681执保258号本院立案庭:你庭移送执行的东兴市盈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赖翠文、赖锋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保全一案,经强制执行,已解除保全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