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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波、郝敬华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4执37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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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104执3783号
  • 案件名称

    张洪波、郝敬华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沈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张洪波、郝敬华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4执3783号张洪波、郝敬华:张洪波与郝敬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至此,张洪波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04执3783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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