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波、郝敬华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4执3783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104执3783号案件名称
张洪波、郝敬华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张洪波、郝敬华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4执3783号张洪波、郝敬华:张洪波与郝敬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至此,张洪波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04执3783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