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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承聪、广西鸿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681执10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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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桂0681执1024号
  • 案件名称

    唐承聪、广西鸿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东兴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东兴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唐承聪;广西鸿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681执1024号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唐承聪与被执行人广西鸿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结案若干问题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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