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黄云辉、何江华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1123执526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123执526号
  • 案件名称

    黄云辉、何江华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双牌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双牌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黄云辉;何江华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湘1123执526号申请执行人:黄云辉,男,1982年9月16日出生,汉族,货车司机,住湖南省双牌县。被执行人:何江**,男,1982年11月24日,汉族,农民,住双牌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云辉与被执行人何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黄云辉与被执行人何江**于2021年9月9日双方达成长期和解履行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双牌县人民法院(2021)湘1123执52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徐 昊审判员 杨为忠审判员 成春林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书记员 胡江英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