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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丽琼、祝彩云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1971执保35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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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粤1971执保3537号
  • 案件名称

    袁丽琼、祝彩云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东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袁丽琼;祝彩云;蒋雄伟;东莞市大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1971执保3537号袁丽琼、东莞市大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祝彩云、蒋雄伟: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袁丽琼与被执行人东莞市大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祝彩云、蒋雄伟财产保全一案[执行依据为(2021)粤1971民初20877号民事判决书],因被执行人东莞市大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祝彩云、蒋雄伟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本院决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联系人:易卓、梁家伟联系电话:0769-883××××0联系地址:东莞市道滘镇西部干道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道滘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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