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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全达通风设备有限公司;赵永超物权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14执恢9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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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114执恢933号
  • 案件名称

    沈阳全达通风设备有限公司;赵永超物权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沈阳全达通风设备有限公司;赵永超
  • 案件缘由

    物权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14执恢933号申请执行人:沈阳全达通风设备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赵永超沈阳全达通风设备有限公司与赵永超物权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97392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75000元,余款、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申请人申请放弃。至此,沈阳全达通风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0114民初11433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双方无其他纠纷,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刘珏元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书记员  毛健璎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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