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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子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002执14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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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1002执1405号
  • 案件名称

    汪子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辽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汪子玉
  • 案件缘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002执1405号汪子玉:汪子玉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9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39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3日将该款上缴国库。至此,(2021)辽1002刑初111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安东冉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曹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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