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革新、丁慧东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683执恢1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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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683执恢1173号案件名称
潘革新、丁慧东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嵊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潘革新;丁慧东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嵊 州 市 人 民 法 院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683执恢1173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浙0683民初2692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9月6日立案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潘革新与被执行人丁慧东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丁慧东已全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本恢复案件及初执案件(2020)浙0683执2845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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