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812执18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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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12执1819号案件名称
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淮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淮安市清浦区兴苗超市;淮安市清浦区兴苗超市/张继兵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12执1819号淮安市清浦区兴苗超市/张继兵:关于淮安市清浦区兴苗超市申请执行张继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苏0812民初196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内容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4月25日立案受理。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注:此通知书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备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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