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长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0106民初118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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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106民初11844号案件名称
沈阳长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沈阳长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承揽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三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辽0106民初11844号原告:沈阳长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址沈阳市铁西区。法定代表人:滕玉萍,系该公司董事。委托代理人:付镇洲,男,汉族,1973年11月22日出生,住址沈阳市铁西区。公民身份号码:2101061973。委托代理人:毛春荣,女,汉族,1979年3月21日出生,住址沈阳市铁西区。公民身份号码:2108031979。被告: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址江苏省海安县海安镇。法定代表人:笪鸿鹄。原告沈阳长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4日立案。因原告沈阳长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沈阳长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审判员 马静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王伊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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