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南南、刚建平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陕0112民初269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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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112民初26922号案件名称
段南南、刚建平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西安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段南南;刚建平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陕0112民初26922号 原告:刚建平,男,汉族,1961年11月26日出生,住西安市未央区,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被告:段南南,男,汉族,1987年8月7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原告刚建平与被告段南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日立案。2021年9月8日,原告刚建平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刚建平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刚建平负担。 审 判 员 张 丁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法 官助 理 张菡梅 书 记 员 杨俊诚 1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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