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春雷与何志川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湘0202执1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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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202执1524号案件名称
郭春雷与何志川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郭春雷;何志川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202执1524号申请执行人郭春雷,男,汉族,1982年3月23日出生。被执行人何志川,男,汉族,1974年11月11日出生。我院于2021年7月12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郭春雷与被执行人何志川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于2021年9月2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判长 尹建刚审判员陈柯审判员 易 大 玄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书记员 陈 可 仁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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