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斌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402执12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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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402执1283号案件名称
黄振斌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常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黄振斌;常州鑫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天宁分公司;常州鑫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402执1283号黄振斌、常州鑫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本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常天劳人仲案字[2020]第1065号仲裁裁决书,于2021年4月15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黄振斌与常州鑫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天宁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执行过程中,因常州鑫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天宁分公司已于2021年4月16日办理注销登记,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变更被执行人为常州鑫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后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常州鑫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执行到位6200元(已扣除执行费50元)。现本院已拨付案款6200元于申请执行人,至此,黄振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常天劳人仲案字[2020]第1065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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