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由拉与吴启凯劳务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青2891执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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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青2891执134号案件名称
马由拉与吴启凯劳务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马由拉与吴启凯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 (2021)青2891执134号马由拉、吴启凯:马由拉与吴启凯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631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6455.00元,其中本金16310元,执行费145元,2021年9月13日被执行人吴启凯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给申请执行人马由拉11455.00元,2021年9月15日向马由拉支付了4855.00元,至此,马由拉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青2891民特12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二O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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