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陆小龙等包晶晶、管玉平银行卡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481执恢1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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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481执恢1023号案件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陆小龙等包晶晶、管玉平银行卡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海宁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海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陆小龙;包晶晶;管玉平案件缘由
银行卡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海 宁 市 人 民 法 院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2021)浙0481执恢1023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被执行人:陆小龙、包晶晶、管玉平 关于本院执行的(2021)浙0481执恢1023号案件,即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与被执行人陆小龙、包晶晶、管玉平信用卡纠纷一案(原2019浙0481执1101号),执行依据:(2018)浙0481民初6576号民事调解书,已于2021年9月9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承办人:李冬叶联系电话:0573-87017121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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