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寿兵、仇玉君申请宣告公民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民事判决书(2020)湘0923民特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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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0)湘0923民特3号案件名称
管寿兵、仇玉君申请宣告公民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民事判决书审理法院
安化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安化县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特别程序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管寿兵;仇玉君案件缘由
申请宣告公民死亡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20)湘0923民特3号申请人:管寿兵,男,1962年8月10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化县。被申请人:仇玉君(系申请人之妻),女,1965年2月3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化县。申请人管寿兵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管寿兵称,被申请人仇玉君系申请人的妻子,2006年4月10日仇玉君单独外出福建打工,起初有电话联系,2007年起未有任何联系,音信全无,至今未归,请求宣告仇玉君死亡。经审理查明:被申请人仇玉君,女,1965年2月3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化县。申请人管寿兵,系其丈夫,仇玉君自2007年开始未再与家人联系,至今未归长达14年。因仇玉君下落不明,申请人管寿兵于2020年9月3日向本院申请宣告仇玉君死亡,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登报公告寻找,法定公告期一年,现已届满,仇玉君仍下落不明。本院认为,被申请人仇玉君于2006年4月离开,至今未归。其家属经过寻找,被申请人仇玉君依然下落不明。现仇玉君下落不明已逾十四年,符合法律规定的宣告死亡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宣告仇玉君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员 张 珺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法官助理 段方献书 记 员 夏 锟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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