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中阳男412925197003140、王东梅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324执保21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豫1324执保216号案件名称
乔中阳男412925197003140、王东梅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镇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镇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1 0:00:00当事人
乔中阳男412925197003140;王东梅;唐伟男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324执保216号申请人:乔中阳男412925197003140516被保全人:王东梅女412925197612210567被保全人:唐伟男412901197707152530申请人乔中阳与被申请人王东梅、唐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的保全申请本院于2021年9月7日立案保全,案件标的75000,本院已冻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案保全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 赵 军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一日书记员 :王云志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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