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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中阳男412925197003140、王东梅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324执保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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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1324执保216号
  • 案件名称

    乔中阳男412925197003140、王东梅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镇平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镇平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1 0:00:00
  • 当事人

    乔中阳男412925197003140;王东梅;唐伟男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324执保216号申请人:乔中阳男412925197003140516被保全人:王东梅女412925197612210567被保全人:唐伟男412901197707152530申请人乔中阳与被申请人王东梅、唐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的保全申请本院于2021年9月7日立案保全,案件标的75000,本院已冻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案保全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 赵 军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一日书记员 :王云志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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