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明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324执120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1324执1201号案件名称
刘金明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刘金明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324执1201号李守英(申请执行人)、刘金明(被执行人):李守英与刘金明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50.00元,其中,本金600元,执行费5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3日将该款转付给李守英(申请执行人)。至此,李守英(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1324民初2041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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