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891执19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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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91执1939号案件名称
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孟丽娟;张群秀;孙孝军;尚桂金案件缘由
物权保护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91执1939号孟丽娟、孙孝军、尚桂金、张群秀:孟丽娟、孙孝军申请执行尚桂金、张群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已执行到位赔偿款5000元,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100元,开具执行费50元。至此,孟丽娟、孙孝军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891民初257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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