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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891执19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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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891执1939号
  • 案件名称

    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孟丽娟;张群秀;孙孝军;尚桂金
  • 案件缘由

    物权保护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91执1939号孟丽娟、孙孝军、尚桂金、张群秀:孟丽娟、孙孝军申请执行尚桂金、张群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已执行到位赔偿款5000元,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100元,开具执行费50元。至此,孟丽娟、孙孝军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891民初257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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