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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亮、任家周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721执10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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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0721执1061号
  • 案件名称

    王海亮、任家周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新乡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新乡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王海亮;任家周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721执1061号王海亮、任家周:王海亮与任家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6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2600.00元。至此,王海亮申请执行的(2021)豫0721民初78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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