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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静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122执16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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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1122执1605号
  • 案件名称

    周静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来安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来安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周静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122执1605号周静:本院执行的关于你罚金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07日立案执行。依据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2019)皖1122刑初281号刑事判决书,判决你应缴纳罚金280000.00元。经本院执行,你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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